一、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惠政策(一)配套补助方面1.经认定纳入
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计划”,与福州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奖励,分3年等额发放。
办理 渠道: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2.985工程、211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毕业后三年内,近一年内到我市“规模以上
企业”(由县区统计局或工信局认定)工作,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211工程)、60%(985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办理 渠道: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3.对全日制博士到长乐区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3个月后按3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办理渠道: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八条措施》专门服务窗口(窗口序号为6号),咨询电话:0591-22055039,28925350。
(二)住房保障方面(同一时期只享受其中一项)4.入职我市企事业单位,申请我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租赁期限3年。
办理渠道: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5.在我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可申请入住45、55、6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或申请购买50、60、70平方米安居型限价商品住房(市场价7折)。
办理渠道:通过“榕e社保卡”手机APP申请,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三)落户方面6.入住在我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
办理渠道:市人才发展集团,咨询电话:13696801111
7.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
办理渠道:我市辖区内派出所
(四)短期住宿方面8.福州五城区以外毕业三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来榕游学的国内外在校生、台湾青年,有意来榕求职创业、实习见习的,可申请我市人才储备中心、
高新区、滨海新城最长3个月的短期免费住宿。
办理渠道: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人社→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住宿申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591-83849356
(五)其他方面9.双一流建设高校、海外知名高校或中科院系统博士(含期满出站博士后),与我市重点企业达成工作意向的,经重点企业同意后,申请将本人人事关系转入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或闽江学院,作为高校正式在编人员,享受四所高校在编人员待遇和福州市各项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办理渠道: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咨询电话:0591-83301178
10.符合年度《福州市引进优秀博士(行政挂职类)公告》及补充公告要求的,经面试考核后,聘任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派党政机关储备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调任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办理渠道: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咨询电话:0591-83334755
11.事业单位可免笔试,通过面试考核形式直接聘用。
办理渠道: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咨询电话:0591-83351484
属于紧缺急需专业的,经认定后还享受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发放5年。
办理渠道: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咨询电话:0591-83334755
12.符合《福州市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要求的,经面试考察后,由市管国企按照中层正职领导薪酬标准聘任,税前年薪不低于20万元。
办理渠道:市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二、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优惠政策(一)配套补助方面13.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硕士毕业生应于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6年1月1日之后来榕),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人才奖励。
办理渠道:由企业向所在县区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14.985工程、211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毕业后三年内,近一年到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区统计局或工信局认定)工作,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211工程)、60%(985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15.对全日制硕士到长乐区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3个月后按2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办理渠道: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八条措施》专门服务窗口(窗口序号为6号),咨询电话:0591-22055039,28925350
(二)住房保障方面(同一时期只享受其中一项)16.入职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申请我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经批准后,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租赁期限3年。
办理渠道: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17.在我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可申请入住45、55、6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或申请购买50、60、70平方米安居型限价商品住房(市场价7折)。
办理渠道:通过“榕e社保卡”手机APP申请,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三)落户方面18.入住在我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
办理渠道:市人才发展集团,咨询电话:13696801111
19.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
办理渠道:我市辖区内派出所
(四)短期住宿方面20.福州五城区以外毕业三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来榕游学的国内外在校生、台湾青年,有意来榕求职创业、实习见习的,可申请我市人才储备中心、高新区、滨海新城最长3个月的短期免费住宿。
办理渠道: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人社→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住宿申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591-83849356
(五)其他方面21.事业单位可免笔试,通过面试考核形式直接聘用。
办理渠道: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咨询电话:0591-83351484
22.符合《福州市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要求的,经面试考察后,由市管国企按照中层副职领导薪酬标准聘任,税前年薪不低于15万元。
办理渠道:市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三、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惠政策(一)配套补助方面23.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本科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7年1月1日之后来榕工作满一年以上),落地一年后,给予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办理渠道:由企业向所在县区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办理渠道:各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24.985工程、211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毕业后三年内,近一年到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区统计局或工信局认定)工作,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211工程)、60%(985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25.对全日制本科到长乐区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3个月后按1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办理渠道: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八条措施》专门服务窗口(窗口序号为6号),咨询电话:0591-22055039,28925350。
(二)住房保障方面26.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我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可申请入住45、55、6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或申请购买50、60、70平方米安居型限价商品住房(市场价7折)。
办理渠道:通过“榕e社保卡”手机APP申请,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27.在我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满1年的,可申请享受30、40、5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期为5年。
办理渠道:通过“榕e社保卡”手机APP申请,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三)落户方面28.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
办理渠道:我市辖区内派出所
(四)短期住宿方面29.福州五城区以外毕业三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来榕游学的国内外在校生、台湾青年,有意来榕求职创业、实习见习的,可申请我市人才储备中心、高新区、滨海新城最长3个月的短期免费住宿。
办理渠道: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人社→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住宿申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591-83849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