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5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办公地址:罗源县九大中心二号楼三层
办公室时间: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联系电话:0591-26836303
传真号码:0591-26872710罗源县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6836303)
1.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2.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
3.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承担政策调研和教育科研有关工作;
5.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
6.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7.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8.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9.指导全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10.负责语言文字相关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26837730)
1.负责全县教育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2.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
3.指导全县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承担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制定全县中小学教师招考、聘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5.按规定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职务聘任工作;
6.承担教师表彰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推荐的有关具体工作;
7.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师资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8.负责教师支教工作;
9.指导教育系统绩效管理工作;
10.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各学校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计财科(联系电话:0591-26867535)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学校布局、结构调整;
3.承担学校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基建项目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5.按规定承担县级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以及县级教育经费管理的具体工作;
6.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及执行情况;
7.负责对学校设备设施的配备管理和政府采购计划的审定工作,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内部审计监督;
8.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9承担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捐赠和教育贷款等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助学工作;
10.指导、监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中教科(联系电话:0591-26831974)
1.指导普通中学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以及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2.指导全县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办学行为;
3.拟订普通中学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普通中学年度招生计划,协调招生工作;
4.参与普通中学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5.指导普通中学学制、教学计划、教学用书及全县中学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三防”教育和科技教育工作;
7.参与全县教育综合改革;
8.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9.指导协调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教学体系及教学质量的评价监督体系建设,指导学籍管理和职业证书考试工作;
10.协调抓好实训基地落实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12.指导和推进全县社区教育以及农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13.负责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负责高考(含成人高考)报考工作;
15.组织应届生和往届生高招报考、体检、政审和文化考试,协助做好有关录取工作;
16.负责普高、职高的会考工作,组织高中、职中各年段学生文化课会考,并建立健全会考考籍档案。
(五)初教科(联系电话:0591-26867635)
1.指导初等教育工作;
2.指导全县初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
3.拟订初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小学年度招生计划,协调招生工作;
4.参与普通初等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5.指导普通初等教育、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教学用书及全县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7.负责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
8.指导和管理全县扫盲教育;
9.负责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10.指导全县学前教育教学改革;
11.拟订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12.建立全县幼儿园(班)登记注册制度和评估督导制度;
13.指导幼儿园的学制、教学计划、教学用书等工作;
14.负责协调教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
(六)德育体艺卫科(联系电话:0591-26802878)
1.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教育;
2.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法制、环保、反邪教、禁毒等方面教育;
3.指导中小学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4.指导全县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
5.指导德育学术团体开展中小学德育研究;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工作;
7.统筹协调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和师生安全教育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
8.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9.指导教育系统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10.组织教育系统全县性的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演出、比赛活动,组织协调各校参加各级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
11.负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2.检查、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指导学校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承担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党群科(联系电话:0591-26821657)
1.负责教育工委党建工作;
2.负责党组意识形态工作;
3.负责教育系统党费收缴工作,填报各项有关党费的报表,整理好党费管理工作台帐并建档;
4.负责教育系统党员发展的相关工作;
5.负责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
6.负责与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的联络工作;
7.负责上报宣传部下达的网宣文章、闽言任务,上报组织部党建信息;
8.负责党内统计系统的维护和党员关系转接以及“党建超市”、“学习强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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