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9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96-2525888 0596-2028007
传 真:0596-2028007
投诉电话:0596-2525690
招生办公众号:zcvc1905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1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市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及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3年录取工作。
(二)学院纪委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三)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规则
(1)福建省
普通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艺术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及高职(专科)批,根据相应专业类别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育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体育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成绩排序: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应先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综合分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其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执行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我院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若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各省规定的同分处理原则进行排序。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原则如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4.录取后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生办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6.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8.我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各专业无英语口试要求。
9.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与报到注册
(一)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人•学年。学生宿舍已统一安装空调,住宿费标准为970元/人•学年、1090元/人•学年和1100元/人•学年。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以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被录取后,需要根据《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缴纳相应的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一)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学院学生奖助形式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单项奖(职业技能标兵、创新创业标兵、精神文明标兵)6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生每人每年补助4500元,一般困难生每人每年补助2800元);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补助3300元;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简介
(2023年2月)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漳州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由龙溪师范学校溯源至1905年成立的汀漳龙师范传习所(其前身为创办于清乾隆二年的丹霞书院),文化底蕴深厚,红色基因凸显,许地山、杨骚、黄典诚、沈柔坚、彭燕郊等著名专家学者,彭冲、方毅、王德、苏静、李兆炳等老一辈革命家都是学校校友。2003年龙溪师范学校、云霄师范学校并入漳州教育学院,2007年改制升格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院2017年、2018年先后顺利通过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评估回访;连续四届获评漳州市“文明校园”;连续六年获评漳州市一类“平安单位”。2021年,学院进入省级“双高”建设行列。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职业院校满意度排行榜位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第9名。
学院建有多功能一体化的校内实训中心10个、各类校内实训(验)室180间,以及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各类文化体育场馆等,教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全院教职工475人,专任教师325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109人,取得硕士以上学位266人。
学院设有党政管理机构(含教辅部门)16个;设有教师教育系、学前教育系、文化艺术创意系、经济管理系、园林园艺系、食品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丹霞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等教学机构10个,涵盖39个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国控专业)12个,初步形成教师教育、文化服务、财务会计、电子信息、园林园艺、食品工业等专业类群;成立教育研究院等11个研究(院)所;设立党总支8个,基层党支部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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